蘭州警方跨省抓捕女性網路小說作者 法律與文學自由邊界引發熱議(圖)

作者:乾朗 發表:2025-06-08 07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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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肅蘭州警方跨省抓捕多名女性網路小說作者。(圖片來源:Getty Images)

【看中國2025年6月7日訊】近日,甘肅蘭州警方展開大規模跨省抓捕行動,逮捕了多名創作耽美及「限制級」題材的女性網路小說作者。這些作者中,既有在校大學生,也有剛入職的年輕職場新人,且不少人並未通過寫作獲得明顯盈利。據知情人士透露,此次行動波及人數可能達到兩三百人。這一事件迅速在法律界和公眾中引發對「淫穢物品牟利」認定標準、執法管轄權範圍及創作自由邊界的討論和爭議。

自2024年安徽績溪警方啟動「清朗網路環境」整頓以來,針對女性向網路小說平台海棠文學城的執法行動持續擴散。6月1日,微信公眾號「李宇琛的笑誕記」披露,2025年上半年甘肅蘭州警方也展開了前所未有規模的跨省抓捕行動。文章援引知情者稱,波及的作者多為寫作耽美、R18(限制級)題材的女性。參與抓捕的單位包括蘭州市公安局下轄的城關分局、蘭州新區分局及森林分局等多支警力。

與安徽績溪案件根據「獲利金額」區分刑責不同,蘭州警方針對即使是「無償寫作」或僅獲微薄打賞的作者,也以「為平臺引流、構成整體牟利」為由依法處理。此舉引發社會對「牟利」定義邊界的強烈質疑。

此次蘭州警方的行動被業內稱為繼安徽績溪案件後的「遠洋捕撈」式抓捕。去年6月至12月,安徽警方以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跨省抓捕五十多名耽美作家,蘭州則於今年再度開展類似行動。

本臺曾嘗試聯繫蘭州市公安局及蘭州新區分局,但電話無人接聽。

蘭州資深媒體人劉陽本週二(3日)接受採本臺訪時表示,他早在一個月前就聽聞相關消息,但未想到波及人數如此眾多。他說:「文化市場一直是重點監管領域,尤其是涉及同性戀情感的作品。去年安徽警方已經搞過一輪‘遠洋捕撈’,這次好像又抓了一批,說文章有淫穢內容。我真搞不懂他們,是要強調政治正確還是想錢想瘋了?公安局現在沒錢,抓人也成了掙錢手段。」

耽美文學主要描寫男男戀情,因不符合中國嚴苛內容審查,許多作者選擇在臺灣成人付費網站如海棠文學城發布作品。去年安徽警方認定這類行為構成「製作、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」,自2024年6月20日起,警方在重慶、浙江、福建、雲南等地展開大規模抓捕。

「李宇琛」公眾號文章提到,一名僅獲得「兩個海棠幣」打賞的作者也被立案移送檢察院;有作者向律師透露,「即使文章免費發布,也被視為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的證據」。執法單位被指「批量處理」案件,拒絕取保候審。

「李宇琛的笑誕記」由知名網路文化評論人李宇琛運營,該公眾號以深度剖析中國網路文化和社會熱點聞名,特別關注網路文學領域的內容審查及作者權益,影響力較大。李宇琛本人因持續關注耽美文學及女性亞文化,在網路平臺披露相關執法動態及受害作者聲音,是業內重要消息來源。

985高校女作者講述心路歷程

今年5月,多位微博用戶披露親身經歷。一位985高校女學生,在收到研究生擬錄取通知不久後被警方帶走調查,校方隨即通知家屬並取消其錄取資格。她回憶說:「寫作只是想攢錢去看川西的雪山,沒想到結果卻是一紙退學通知。」

微博用戶「似錦的似錦」坦言,自己寫作僅獲四千餘元稿費,如今這些收入卻成為定罪證據:「我真想不到,靠文字維生竟然走到這一步。」另一位作者「記得披馬甲」透露,為繳納罰款不得不變賣電子設備,自稱「才二十歲,卻已經爛掉得太早。」

作者「冰冰棒棒丷」形容自己在家中穿睡衣被警方帶走的場景:「過去寫下的每一個字,現在都變成銬住我的鐵鏈。」

輕者緩刑重者入獄 頭部寫手判刑四年以上

有媒體報導顯示,涉案金額低於二十五萬元且積極退贓的作者,多數可獲緩刑。頭部寫手「雲間」即便退贓,仍被判四年六個月;未能籌資退贓的「辭奺」面臨五年半刑期。

中國某大學法律系講師宋濤接受本臺採訪時說,這場針對女性耽美寫手的大規模跨省打擊,是近年來關於「製作、複製、出版、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」適用中最廣泛、最具爭議的一次。他強調:「打擊非法牟利不能以犧牲表達自由為代價。執法邊界不能模糊,虛構創作與傳播必須區別對待。」

宋濤進一步指出,《刑法》第363條第一款明確,製作、販賣淫穢物品以牟利為罪。但蘭州警方將「無償發布」或「微額打賞」均認定為牟利,嚴重擴展了罪名邊界。

法律學者陸沉淵評論稱,即便諾獎作家莫言的文學作品也含色情元素,中國古典小說《金瓶梅》《三言兩拍》甚至《紅樓夢》都存在色情描寫,西方文學同樣如此:「文學作品不該如此嚴苛限制,這根本算不上違法。」

律師質疑警方越權抓捕合法性

江西律師馬國光對本臺說,《刑事訴訟法》規定刑事案件應由犯罪地或被告人住所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。蘭州警方為何跨千里執法全國作者,「遠洋捕撈」合法性存疑。他質疑:「缺乏公開司法協作和統一認定平臺,這種非本地‘統一執法’難免越權。」

馬國光繼續說,中國尚無針對「虛構文學作品」中淫穢表達的司法解釋。耽美、R18亞文化文本是否等同淫穢物品、何種情況下構成「社會危害」,均無定論。立法空白與標準模糊情況下,刑法強力介入恐將產生寒蟬效應,嚴重影響寫作生態。

法律與文學的邊界誰來劃定?

法律學者指出,「淫穢物品牟利罪」適用歷來爭議巨大。面對虛構情節和文學表達的網路小說,更應審慎適用。社會輿論質疑此次行動的廣泛性和嚴苛性,或與地方部門「創收」或「指標性執法」有關。

微博用戶「你才屁咕瓣」感嘆:「這次執法不看盈利,點擊率低、純興趣寫作的也一併抓。」不少聲音擔憂,重壓將給中國年輕女性創作者帶來心理重負,甚至引發寒蟬效應。

本臺去年12月報導過這場自績溪延燒至蘭州的「文學打擊行動」,其波及面之廣、尺度之嚴已超傳統「掃黃打非」。數字平台上興起的女性亞文化寫作,正站在法律審視的臨界點。某作者絕望地寫道:「只盼法律能看到那個賣頭髮換鋼筆的女孩,給我們一個公正結果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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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自由亞洲電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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