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片面聲稱納管台灣宗教人員 內政部嚴正駁斥(圖)


中國片面聲稱納管台灣宗教人員,內政部對此予以嚴正駁斥:侵犯宗教自由及人身安全。
中國片面聲稱納管台灣宗教人員,內政部對此予以嚴正駁斥:侵犯宗教自由及人身安全。(圖片來源:Pexels)

【看中國2025年9月18日訊】中國國家宗教事務局近日公布《宗教教職人員網路行為規範》,該規範明列涵蓋範圍包含台灣,再度引發兩岸爭議。內政部對此予以嚴正駁斥,台灣是自由民主國家,中國粗暴將台灣宗教教職人員納入規範,已嚴重侵犯台灣宗教自由及人身安全。

中國國家宗教事務局近日發布《宗教教職人員網絡行為規範》18條,內容提及,宗教教職員透過網路製作、複製、儲存、發布、傳播的訊息,當中不得含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,反對中國共產黨的領導,破壞社會主義制度、國家統一、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內容。

規範還提到,宗教教職人員,不得透過網路與境外勢力勾連,支持、參與境外宗教滲透活動」。另外,規範還要求,宗教教職員不得透過網路展示、穿戴、推銷宗教極端服飾,傳播宗教極端思想、煽動宗教狂熱,宣揚極端主義、恐怖主義、民族分離主義。而該規範也同步納管台灣宗教教職人員。

對此,台灣內政部17日嚴正表示,中國此舉等同將台灣宗教界納入監管,不僅無視兩岸互不隸屬的事實,更嚴重侵犯我國憲法保障的宗教自由與言論自由。內政部強調,中華民國憲法第7條明定人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,並確保宗教信仰自由,政府絕不會效法中國制定類似規範。

內政部指出,台灣是自由民主社會,宗教信仰與言論自由是不可動搖的基本價值。相較之下,中國長期透過法律與行政手段限制宗教活動,甚至將宗教團體與政治掛鉤,這次新規更直接觸及台灣宗教教職人員,已明顯侵犯台灣人民的基本權利。

對於宗教界跨海交流的安全問題,內政部提醒,若宗教團體或人士有意前往中國進行交流活動,務必謹慎評估風險;若確有必要,也可透過「赴中國交流資訊公開專區」登錄,以利政府在必要時提供協助與保障。

內政部最後呼籲,中國應尊重宗教自主與信仰自由,不應以政治理由箝制宗教發展,更不應將台灣納入其法律規範。台灣政府將持續捍衛人民的自由權利,並確保宗教界能在民主社會中安心發展。



責任編輯:立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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